宁东执法大队及时制止一起涉路施工案件
近日,宁夏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宁东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驾驶巡逻车行驶至省道307(高青线)K68+20M(灵武市团结村路段)时发现一处涉路施工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停车并主动上前亮证执法、表明身份,向施工人员询问详细情况。通过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和进一步了解获悉:该处施工现场系灵武市**电力公司受灵武市团结村委托,在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取土挖坑准备埋设变压器电线杆用于村级变压器工程改造,施工刚刚开始即被执法人员及时制止。考虑到现场围观村民较多,为避免事态扩大,引起网络舆情;执法人员在经过请示汇报大队领导批准同意的情况下,及时联系团结村村委会干部到现场进行沟通协调。执法人员对现场施工人员和村委会干部及村民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及时化解了矛盾冲突,使当事人主动认识到错误和违法行为,与执法人员一起回填了已开挖的路段、清扫了路面,恢复了原状。

鉴于该案违法行为轻微,当事人及时主动纠正了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还主动会同村干部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就工程改造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可行性研究,并就重新选址提供了意见和建议。经各方共同现场踏勘,最终选取在附近一处可以确保行车安全和公路安全的空地内继续完成施工作业,此举既有效为村民解决了实际困难又有力维护了公路路产保障了公路路权。

自“护航行动”开展以来,大队持续加大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努力推动交通运输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全力保障公共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同时,大队严格落实《包容免罚清单(试行)》规定,始终秉持“人民交通为人民”的理念和“执法为民”的情怀,严格执法、柔性执法、拉近距离、提升服务,用执法担当不断彰显着交通执法的“温度”文化。(宁东执法大队 吴维平)
